是的。
前三个是不是借加贷减,最后一个贷加借减
(1)按照本准则规定的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的规定处理,即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其损益;计提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2)其他按照本准则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的规定处理。即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计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条件和判断标准:
①市价持续2年低于账面价值;
②该项投资暂停jiaoy1年或1年以上;
③被投资企业当年发生严重亏损;
④被投资企业持续2年发生亏损;
⑤被投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
(2)对无市价的长期投资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
①影响被投资企业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企业出现巨额亏损;
②被投资企业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
③被投资企业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企业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整顿、清算等;
④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对于按照历史成本属性计量的资产都会存在发生减值损失的问题,这是因为这些资产的计量方式下资产账面价值并不能实时反映其当前的可收回金额。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不论是权益法核算还是成本法核算,都存在减值的问题。其主要原因是因为被投资方确认损益是按照单项资产进行,即使进行组合资产减值测试,也是针对一个资产组组合进行,而并非对其整体进行减值测试。对于投资方而言,进行减值测试时,应当将被投资单位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减值测试,因此两者之间的减值测试结果会存在差异(在极限情况下,导致这种差异存在的原因是商誉。但是正常情况下,还可能存在其他偏差)。因此即使是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也可能需要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成本法核算的资产减值损失更应当如此,因为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仅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而不影响长投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不影响长投的账面价值,这样被投资方如果经营情况恶化,原长投不能再准确反映该项投资的情况。
如何判断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一)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金额的确定
1.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可收回金额比较
2.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比较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会计处理
企业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应当设置“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核算。企业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1)按照本准则规定的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的规定处理,即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其损益;计提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2)其他按照本准则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的规定处理。即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计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